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,經常性薪資未達四萬元職缺,不得面議。人力銀行表示薪資透明度提高,求職者在比價下可獲得較好的薪水,但要解決低薪,還有很長路要走。

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,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,明定未來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,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四萬元,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,違者可處六萬元以上、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
對此,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表示,薪資未達四萬元職缺不得面議,對於初階的工作、或是年輕求職者而言,相對有保障。且職缺薪資透明公開,有助消弭資訊不對稱,讓求職者可比較不同公司的薪資待遇,在「比價效應」下,獲得較好的薪水。然而,新法雖明定月薪四萬元以下職缺不得面議,但可揭示薪資範圍,意即企業可透過「薪資區間」的方式規避。因此新法對於改善低薪成效如何,還需要觀察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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