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院所自費醫療器材收費紊亂,衛福部健保署優先針對「健保部分給付、民眾須負擔差額」的醫材祭出管理新制,

匡列八大類352項醫材,訂出民眾差額負擔上限。至於「民眾全額自費」的醫材,健保署過去請醫療院所自主性地將收費登錄於「自費醫材比價網」,

近期網站改版,未來醫療院所填報的收費金額若高於同業平均值,將收到提醒。

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邱珮文表示,醫改會肯定健保署對於民眾差額負擔醫材進行的改革,但憂心,訂定上限可能變相鼓勵原來收費較低的醫院再拉高費用。

另外,醫材價值可能逐年走低,如果官方未設計滾動式調整機制,一段時間後,民眾負擔的價格可能仍居於高點。
 

對此,衛福部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黃育文回應,以過去登錄於「自費醫材比價網」的261個健保部分給付醫材為例,高達八成九的品項定價高於健保署新訂定的新制標準;

其餘一成一的品項,有的收費與標準相當、有的低於標準,日後的確可能發生少數院所將收費拉高到與標準相當的金額,「但至少,健保署讓醫療院所間的價差縮小了」。

黃育文說,健保署每年會對於市面醫材進行價量調查,盡量讓同功能、同品牌醫材的價差落在一定範圍內,未來也將循這個機制,針對醫材自付差額進行滾動式的檢討與調價。

除了「健保部分給付、民眾須負擔差額」的醫材,市場上還有「民眾全額自費」的醫材。

邱珮文表示,全自費醫材價格落差大,病人無法判別一項醫材為疾病治療所必須、還是院所想推銷賺錢,

建議健保署訂定自費醫材使用同意書範本,讓醫病溝通時能根據指引敘明療效、風險、副作用等,助醫病間的資訊更加對等。

對此,黃育文回應,全自費醫材並非健保署管轄範圍,但因國內多數醫療院所與健保署有合約,

所以健保署過去請醫院自主性地將全自費醫材的收費情形登錄於「自費醫材比價網」。

部分醫院填具的醫材費用可能包括醫材加手術費用、部分醫院可能單單只有醫材費用,導致對外開價不一。

有鑑於此,近期健保署改版該網站,設置警示機制,如醫療院所登錄的費用高於同業平均值,將會收到提醒,此時醫療院所就可回頭檢視自己的價格是否合理。

至於是否考慮設置自費醫材的同意書範本,黃育文表示,病人經由手術使用醫材,過去醫事司已公布公版的手術同意書範本,醫療院所執行手術前,會參考官方版本、改良加入相關說明內容。

因此目前健保署不考慮針對自費醫材另設計同意書範本。 民眾屆時若想跨院比價,可透過健保署「自費醫材比價網」查詢。

 

衛福部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。圖/聯合報

衛福部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。圖/聯合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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