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多雨氣候,台灣許多建築會有騎樓的設計,不過近來有越來越多的攤販會在騎樓上擺攤,

這麼一來可得注意,原本可以免徵房屋稅的騎樓空間,就得要依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

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騎樓是否屬房屋稅課徵範圍,法定的要件在於是否「隨時」都供公眾通行使用,

騎樓若供公眾通行使用,未作其他任何使用,則該部分面積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。

如果騎樓未提供公眾通行使用者,就必須依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好房網資料庫照片

攤商騎樓。(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/攝影)

不過如果未提供公眾通行使用者,則應依實際使用情形,課徵房屋稅。

例如將騎樓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,就算沒有封閉,只是設個小攤位作營業使用,

或是放上娃娃機等收費娛樂設施,也是要依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 稅務局也提醒,如房屋騎樓有上述未供公眾通行使用者,

應主動於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以免被查獲追補受罰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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