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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記者修瑞瑩、鄭惠仁/台南報導

 

機車族的你會在停等紅燈時滑手機嗎?小心荷包失血。台南市一名徐姓女子最近接到罰單,

內附相片顯示她騎機車停等紅燈時滑手機,遭到檢舉達人拍照,被開罰1000元。

台南市交通大隊人員私下透露,台南市近年檢舉達人舉發機車族滑手機的案件連年上升,顯然成為「達人最愛」,提醒駕駛特別留意。

徐女最近接到罰單指出她在騎機車停等紅燈時滑手機,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31之1條「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數據通訊」,

罰單還附上相片,拍到她在路口低頭滑手機。

徐女表示,當時是因為要找路,所以滑手機,質疑「機車是停止狀況、又沒有行駛中,為何開罰?」;

照片中的右上角剛好是一名uber eat的外送員,也在低頭滑手機。

交通大隊表示,依法不管汽、機車是否在行進中,只要是「手持」行動電話,就算違規,

像是很多外送員都是利用架子把手機放在架上,停等紅燈時也常在滑手機,但因不是「手持」就不違規。

交通大隊表示,除非是車輛停靠在路邊靜止狀況,才能手持手機,機車即使是在停等紅燈,未行駛的狀況,仍不能滑手機,

否則可能難以注意到紅綠燈的情況,阻礙後方行車。 根據交通大隊的統計,道安條例31之1條在民國102年新增後,

相關的違規件數愈來愈多,而且多數都是檢舉達人舉發,以台南市為例,107年檢舉達人檢舉機車違反31之1條有955件,108年增加為1124件

今年光是1-10月就已有1543件,兩年幾乎成長一倍。 交通大隊人員私下表示,機車族在停等紅燈時經常有人會違規滑手機,

由於很容易被拍攝(相較於汽車駕駛在車內滑手機,因為玻璃反光較難拍攝),顯然已經成為檢舉達人的「最愛」,檢舉案件日益增多,

違反31之1條,機車罰款1000元,汽車罰款3000元,算是罰單中比較貴的,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要特別注意。

 

 

機車族停等紅燈愛滑手機?小心已成檢舉達人最愛。示意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高市交通局說,高市去年車禍死傷人數約5萬9800多人,其中機車占65%以上;另18到24歲占約20%,年輕族群事故率高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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