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 蘇秀慧/台北報導

購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6月14日到期,行政院長蘇貞昌24日聽取財政部報告後,拍板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延長兩年至2023年6月14日,

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1、2級的冰箱、冷暖氣機及除濕機,每台最高可享2,000元退稅。

為了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,共同節能減碳,自2019年6月15日起,

民眾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、冷暖氣機或除濕機,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,000元,實施期限至今年6月14日。

 

購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6月14日到期,行政院長蘇貞昌24日聽取財政部報告後,拍板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延長兩年至2023年6月14日。

圖/中時資料照片

家電通路業者為方便民眾換購節能家電申請補助,商品上都會貼心地標示節能補助,以及貨物稅退稅金額。圖/黃志偉

財政部22日預告修正「貨物稅條例」,將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二年,考量修法急迫性,預告期縮短為20日,

蘇貞昌24日快馬加鞭聽取財政部報告後,拍板定案,將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,送請立法院審議,希望上半年完成修法,「無縫接軌」。

節能家電退稅優惠範圍為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全新電冰箱、冷暖氣機或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,

每台可核退貨物稅500元~2,000元,優惠期限為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,若修法通過則延長至2023年6月14日。

根據財政部統計,截至今年1月31日,已核退272萬餘台、核退稅額45億餘元,有效創造節電效益,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,已達成政策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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