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/台北報導

5月要開徵房屋稅了,而民眾收到稅單的應納稅額=房屋課稅現值×稅率,有些民眾可能在房屋使用上做了調整,

因此增加了房屋使用價值,也讓房屋稅增加。以使用情形來說,最常被忽略會增加房屋稅的使用行為包括陽台外推、加裝電梯、夾層屋等。
 

除了以上3種之外,有些人會將騎樓供營業使用,例如店鋪、放置娃娃機等情形,

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騎樓若不符合供公眾通行的免稅條件,則不得免徵房屋稅。

第5種會讓房屋稅金暴增的,當然就是自住與非自住稅率的不同。

財政部地方節稅手冊就揭露,若原來是自住房屋,但改為出租,那麼會從自住的房屋稅率1.2%,調整為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1.5至3.6% ,

除非符合公益出租使用者,可按稅率1.2%課徵房屋稅。

另外,因應「多屋族」,2014年初階版「囤房稅」修正了《房屋稅條例》第5條內容,針對自住房屋以外的其他住家用房屋,提高房屋稅稅率,

授權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,並經總統公布後於2014年6月6日生效。

以台北市為例,在北市持有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者,每戶均按2.4%稅率課徵,持有3戶以上者,每戶均按3.6%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
但每縣市認定不同,得看各縣市的徵收細則或自治條例,以此規定。



房屋使用情形改變,房屋稅就可能會增減。

(圖/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)
 

(圖/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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