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法拍屋 過戶前須繳契稅

經濟日報記者程士華/綜合報導
法拍屋是便宜取得不動產的管道之一,不過仍要留意稅務的負擔,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購買法拍屋如果未申報契稅,將會由法院把關,造成無法辦理過戶。
稅務局指出,近來接到一位民眾唐小姐詢問,她第一次經由法院拍賣取得房屋,在拿到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,是可以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呢?還是有其他稅務方面的義務要遵循?
 
買法拍屋,過戶前須繳契稅。示意圖/記者林敬家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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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《契稅條例》規定,稅務局表示,不動產的買賣、承典、交換、贈與、分割,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,均應申報繳納契稅。
至於這次民眾詢問的法拍屋樣態,稅務局指出,民眾向法院標購拍賣的房屋,性質上也屬買賣的一種,因此拍定人必須於申報繳納契稅後,才能辦理過戶登記。
稅務局表示,民眾取得法院發給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,應於當日起算30日內,填具契稅申報書,並檢附該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,就近向轄屬稽徵機關,申報繳納契稅。針對未依規定報繳契稅的案件,稅務局表示,除了事後查獲須補繳應納稅額外,還可能會處以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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