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女網友去打工,只到職4小時覺得不適合而提離職,雇主卻說要做滿7天才支薪,她搬出勞基法後,雇主才說薪水會照算給她。女網友的做法引發兩派網友論戰,有人贊同,有人則覺得雇主很可憐。

女網友做4小時就提離職,老闆稱要滿7天才給薪。(圖為示意圖,圖片來源:Getty Images)
 
女網友做4小時就提離職,老闆稱要滿7天才給薪。(圖為示意圖,圖片來源:Getty Images)

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「爆廢公社」po文,「關於我找打工做一天覺得不適合,跟雇主說沒辦法繼續做這檔事,找工作要注意,你有工作就是有錢拿,雇主沒有支付你薪資會違反勞基法,可以去投訴」。並貼出她與雇主的對話紀錄,因為她只到職4小時就不做了,詢問雇主有算薪水嗎?對方表示「至少要做滿7天,無論覺得適不適合或有無續用都會支付薪水」,原po於是貼出勞基法的規定,對方才說薪水一樣算給她。

女網友搬出勞基法後,雇主才說薪水會照算給她。(圖片來源:爆廢公社)
 
女網友搬出勞基法後,雇主才說薪水會照算給她。(圖片來源:爆廢公社)

許多網友看了酸原po,「遇到你,雇主真可憐」、「真是辛苦了,你可以當老闆這樣你想工作就工作,不想工作就不要工作」、「我對於做沒一天就覺得不適合的,真的覺得還是適合在家睡覺就好」。

不過另一派網友則力挺原po,「勞基法規定一天就要給薪,把勞基法搬出來就對了,勞工的權益要自己守住」、「慣老闆踢到鐵板,開心」、「很不可思議竟然很多人覺得做白工是合理的?本來就是有做就要付薪水了,不然每個僱主都用這招拐人家做白工,不就都不用付薪水?」

對於遭到部分網友砲轟,原po解釋她上班時只有一個人,還要打掃整個大廚房,「有煎台,烤爐,好幾個大鍋子,刷火爐,刷電鍋,刷地板,清洗所有外場的餐盤,倒廚餘,倒垃圾,刷地,刷水槽,刷冰箱,刷冷凍庫。時薪只有170,你們嘴說草莓族的要不要來做?」且她當初是答應先做看看,再考慮要不要入職,沒想到會有這麼多事情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玄宗六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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